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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主服务条款

  •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征:
    (a) 不为公众所知悉;
    (b)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c) 具有实用性;
    (d) 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生效日: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的后果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任何其他自然或人为造成的客观情况。
    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亿起发联盟营销平台”(简称“亿起发联盟”):指由乙方拥有或者有权代理的一个以联盟活动投放后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用户产生的“效果”为交易与支付标的的效果营销电子商务平台。
    效果: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用户在看到乙方通过“亿起发联盟”投放的甲方发布的联盟活动广告后所采取的包括但并不限于点击、引导、下载、注册,购买等结果。本合同所指之“计费效果”以本合同之“计费效果定义”中描述的为准。
    “网营商”及“联盟网站”:“网营商”是指合法拥有一个或多个有一定流量的网站,或者具备在一个或多个网站投放广告进行网络效果营销获取收益能力并向乙方注册通过审核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机构 “联盟网站”则是“网营商”进行联盟活动广告申请和投放的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网站。
    解释
    合同所指之日为公历日,本合同所指之营业日系指中国商业银行的营业之日
    本合同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合同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
    凡述及章、条款、段落时,均指本合同的章、条款、段落。

    第二章 声明及保证

    2.1. 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各自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
    2.1.1. 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1.2. 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2.1.3. 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合同(授权书正本交另一方存查);
    2.1.4. 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
    2.2. 法律效力
    2.2.1. 自生效日起,本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2.2. 每一方均保证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合同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2.2.3乙方有权利但不承诺因为本合作开展而采用技术手段抓取或者要求甲方提供网站的商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图片、描述、价格及其他相关促销信息,并有权利出于推广甲方形象、产品或服务之目的,在乙方所属的购物客(www.gouwuke.com)和易购(www.egou.com)等网站按照自行算法规则使用和呈现上述商品数据,以及在各类推广媒体中发布或展示包含部分上述商品信息的广告素材内容。同时乙方不承诺免除甲方因本条款推广可能需要甲方另行支付除本合同规定的佣金之外的费用,但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行签订书面合作协议。

    第三章 佣金总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3.1.1. 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述方式的第三方联盟平台合作商:
    a.独家第三方联盟平台合作商 b.非独家第三方联盟平台合作商
    3.1.2. 甲方需在联盟活动上线前交纳10000元的一次性平台开户费, 10000元/年的年度平台管理费, 以及10000元保证金到乙方。甲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合作结束且未发生任何违反合同中规定的行为,并完成合作期间内款项结算与支付后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对于甲方交纳的平台开户费和平台管理费,乙方给予甲方1:1比例配送共计20000元的乙方亿告(WWW.YIGAO.COM)平台广告充值款(其中10000元将专项用于亿告平台的微告投放),该项优惠仅作为乙方测试甲方网站转化数据投放使用,甲方不得干涉测试投放,但有权要求乙方在测试投放结束后提供完整的测试投放数据报表以及分析报告。
    3.1.3. 无论甲方选择何种方式支付月度平台管理费,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如下平台管理服务内容:
    a) 指定联盟活动管理(服务)顾问;
    b) 联盟活动上线后90天内的推广策略辅导;
    c) 联盟活动审核服务:提供对每天申请的网站主进行特定审核或者提供审核帮助;
    d) 附加联盟条例服务:遵照甲方意愿,可以提供在亿起发平台在线协议基础上增加联盟活动特别条例内容,并由乙方负责按照特别条例规定内容进行监测和检查;
    e) 支持甲方对乙方联盟平台网站主发起专项活动激励;
    f) 无次数限制的甲方联盟活动信息在乙方联盟平台发布;
    g) 无次数限制的甲方联盟活动创意链接更新发布;
    h) 甲方联盟活动在上线90天后商品优先被购物客(www.gouwuke.com)搜索免费收录;
    i) 优先入选乙方联盟平台对网站主的月度EDM活动推荐;
    j) 合作期间不定期获得乙方联盟活动优化及实施建议方案。
    3.1.4. 4.无论甲方在第1条款中选定乙方作为何种方式联盟平台合作商,甲方均承诺给予乙方的结算佣金价格比例不低于甲方自有联盟以及甲方给予任何其他第三方联盟平台的佣金价格比例。

    第四章 免责条款

    4.1.1. 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或由于甲方原因而发生服务使用障碍时,乙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4.1.2. 乙方在初次合作时不能保证甲方所期待或要求的联盟活动营销效果或收入,并对通过乙方服务所获取的合法的信息资料带来的收益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4.1.3. 乙方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章 双方义务

    5.1. 甲方义务
    5.1.1. 甲方保证甲方是投放的联盟活动项目的合法代理者或经营者;
    5.1.2.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5.1.3. 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确认、结算、支付联盟活动费用;
    5.1.4. 甲方保证在联盟活动广告的连接地址出现的所有产品均需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5.1.5. 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周7日、每天24小时地按照乙方的要求在其网站的相关页面指定位置粘贴乙方提供的相关效果跟踪代码,并保证甲方网站的正常运作和稳定;
    5.1.6.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如需调整联盟活动广告链接页面地址,或调整相关页面的路径等,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重新粘贴代码后方可更改;
    5.1.7. 如果甲方自行提供网幅广告创意制作,乙方应保证在该广告投放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网幅广告文件;
    5.1.8. 甲方若需在投放过程中更换广告,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果甲方自行提供广告创意制作,需同时将广告文件提供给乙方;
    5.1.9. 甲方根据投放反馈情况如果要求调整投放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方能执行;
    5.1.10. 甲方应保证其从事业务,网站内容及所提供的广告文件不包含下述内容:
    a.中国法律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诬蔑等违法性内容;
    b.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的内容;
    c.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d.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图片文件符合广告法的规定;
    e.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内容;
    5.2. 乙方义务
    5.2.1. 乙方保证乙方是“亿起发联盟营销平台”的合法拥有者或者代理者;
    5.2.2. 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在规定的投放期间内进行稳定可靠的联盟活动广告投放管理;若甲方根据广告反馈情况要求调整投放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广告投放进行及时调整;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保密

    6.1 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另一方及第三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6.2 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6.2.1 一般义务:一方必须对自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惟第5.2.2.条款所规定之情况除外。
    6.2.2. 商业秘密之披露
    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6.2.2.1. 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6.2.2.2. 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6.2.2.3. 一方按照对其有管辖权的政府司法等部门依据我国法律法规
    执行公务时的要求而披露,前提为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6.3 以上2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消而失效.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 一般性违约
    7.1.1 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更改联盟活动广告链接地址或更改相关页面的路径,若没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合同;
    7.1.2 甲方如果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甲方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费的万分之二支付乙方滞纳金。同时,乙方可立即停止广告的投放。甲方仍需对已发生的联盟活动费用进行确认与支付;
    7.1.3 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不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正当执行投放,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改进,如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仍需对书面通知乙方前已发生的联盟活动费用进行确认与支付;
    7.2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八章 税务

    8.1 一般要求
    合同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独立承担因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

    第九章 终止

    9.1 终止之情形

    本合同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9.1.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述及的情况;
    9.1.2. 守约方依据第七章的相关条款终止本合同;
    9.1.3.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过解散程序;
    9.1.4. 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
    9.1.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况。
    9.2 终止后之事项
    本合同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已履行部分的结算付款义务。

    第十章 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10.1 适用法律
    10.1.1 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0.1.2 本合同条款与中国法律有抵触时,以中国法律为准。
    10.2 协商与调解
    10.2.1 对于因本合同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10.2.2 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或协商未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海淀法院。
    10.3 管辖
    10.3.1 双方同意将海淀法院作为解决争议的管辖权法院。

    第十一章 附则

    11.1 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11.2 修改
    一方或双方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或重新签定合同的方式修改或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通知
    11.3.1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之形式发送。
    11.3.2 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5)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营业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营业日;若为电子邮件形式,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专人派送时(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发送时,以邮戳为准,自寄发日起计五(5)个营业日为准。
    11.4 继任者
    本合同乃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均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11.5 不可抗力
    11.5.1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不履行上述义务的责任。
    11.5.2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双方应依照协商的延长履行期限及解决问题方案继续履行合同或履行方案。
    11.5.3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1.5.4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11.6 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签约后一年内有效。在到期前一个月内若双方没有书面意见终止协议或另行签署协议,则自动续约一年。
    11.7 未尽事宜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定补充合同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亿起发联盟会员(网站主)合作协议

  • 引言 关于亿起发联盟营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亿起发网络联盟营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亿起发")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亿玛创新网络(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玛在线”)所有。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联盟会员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同意以下条款"的按钮,这表示联盟会员与亿起发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第一条 目的

    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亿起发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运作权、使用权等归亿玛在线所有。
    本条款是以规定亿起发提供有关网络联盟营销服务(以下简称"服务")、联盟会员使用资格以及流程事项为目的。

    第二条 条款的通知及准则

    1. 如联盟会员同意本条款的内容并提交了自己的信息,亿起发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承认此申请并发生效力。
    2. 亿起发有权更改本条款,已改条款将通过在亿起发上公布方式来通知联盟会员,如在10日内无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发生效力。
    3. 本条款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年以后无联盟会员或亿起发通知的情况下,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并发生效力。以后逐年顺延。

    第三条 术语定义

    本协议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 服务是指亿起发通过亿起发网站,将网络营销及商品销售的广告主和联盟会员的网站拥有者相联结,利用网络作为媒介,实行网上宣传及商品流通中介的服务。
    2. 联盟会员是指将亿起发提供的广告等刊登在自己网站上,以收取其效果收入为目的,向亿起发登记而取得审核的个人、法人或组织机构,也成为网站主。联盟会员向亿起发可以领取约定的佣金。
    3. 媒介网站是由联盟会员管理的网站。
    4. 访问者是指通过媒介网站上的各种广告创意,在亿起发募集的广告主网站上进行商务往来或者其他因特网使用行为的一般因特网使用用户。
    5. 广告主是指委托亿起发通过媒介网站,在网上播放该公司的广告并进行营业活动而支付费用的个人、法人或组织机构。广告主应拥有可以进行网上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其他详细资质条件按亿起发内部规定。
    6. 按浏览量(pay-per-page view)支付方式:
    1)按照广告的浏览频率支付营销服务费的方式。
    2)联盟会员不能将广告主的广告创意擅自更改或者增加其他说明文字和内容。
    7. 按点击(PAY-PER-CLICK)支付方式
    1)通过banner点击、文字链接广告及其他正常其他引导方式,联盟会员将访问者引导、链接到广告主指定的网站时,支付费用的方式。
    2)联盟会员不能将广告主的广告创意擅自更改或者增加其他说明文字和内容。
    8. 按有效行为 (pay-per-action) 支付方式
    通过媒介网站上的链接或其拥有的客户端软件上的链接,访问者到广告主指定的网站,进行应答询问或调查、提供其它信息、注册会员等等事先约定的事宜时,向联盟会员支付事先约定费用的方式。
    9. 按销售(PAY-PER-SALE)支付方式
    1)通过媒介网站上的链接或其拥有的客户端软件上的链接,访问者到广告主指定的网站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根据购买金额亿起发向联盟会员支付事先约定费用的方式。
    2)在此,所指的购买是指商品或服务的购物者支付完毕,商品已送达、服务已开始,已过该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主所制定的退货或取消期间的情况。退货或取消的购买不能视为购买。
    10. 佣金是指联盟会员通过亿起发网络联盟营销平台(服务网址为www.yiqifa.com),募集广告主,通过媒介网站上的链接及其所拥有客户端软件,对广告主产品及网站进行各类宣传及销售活动,并提供业绩检测及报告后,按照上述第一章第四条6、7、8、9款完成浏览、点击、效果、销售时,根据亿起发提供的(与广告主核对完毕)有效业绩向联盟会员支付佣金。佣金比例以亿起发网站公布为准。

    第四条 注册、推广服务程序

    1. 注册程序
    1)若要加入亿起发提供的网络联盟营销平台,首先要同意本条款,并向亿起发提出加入申请。
    2)亿起发对联盟会员的申请书认证验证后,会尽快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联盟会员,允许注册的情况下将把账户激活链接发到注册时填写的邮箱。
    3)必要时亿起发可要求联盟会员提交可证明自己网页的编辑以及使用权的资料。(如:域名注册手续等)
    2. 推广服务程序
    1)媒介网站注册完成后填写网站信息并验证网站。亿起发采取媒介网站审核机制,当媒介网站网站涉及违法信息或不能正常运作时,亿起发保留取消其网站资格的权力。
    2)媒介网站通过审核后即可登陆亿起发平台获取推广服务代码。
    3)将代码放到网站的网页上,亿起发将根据亿起发推广服务效果跟踪系统的统计结果和推广服务接受方返回的确认数据作为媒介网站的结算依据。

    第五条 服务申请资格

    1. 属于下列申请书内容及网站内容的,亿起发有权拒绝其申请:
    属于下列申请书内容:
    1)不用真实姓名的;
    2)以他人名义申请的;
    3)填写虚假内容的;
    4)未能达到其他所规定申请条件的。
    属于下列网站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10)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11)性别歧视及民族、人种、残疾人歧视的;
    12)包含犯罪及非法行为内容的;
    13)包含违反公共秩序及习俗的内容的;
    14)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5)其他亿起发禁用内容。
    属于下列网站
    1)不能使用COOKIE的情况。
    2)属于同一网络地址的USER GROUP(学校,网管室 等)的使用情况
    2. 如被拒绝申请,可以与亿起发讨论修改内容以后重新申请。
    3. 无论媒介网站是公司还是其他有经营能力的组织或实体,网站对自己的主页应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等相应权利,并确保其网站的网页能够在 800X600 的解析度下正常显示。
    4. 媒介网站必须拥有一个固定的常住地址或办公地址,并具有经常上网及收发电子邮件的能力。

    第六条 亿起发义务

    1. 在与联盟会员业务有关且乙方未作特定规定的情况下,联盟会员可以对全体乙方或部分个人信息的统计资料进行制定或提供给第三者或公开发表,可以通过服务器向乙方电脑发送cookie。但与联盟会员业务无关或乙方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联盟会员不可泄露给第三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机关要求时例外。
    2. 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亿起发准确跟踪媒介网站上发生的各类广告效果,将其向联盟会员和广告主报告,使双方当事人顺利进行结算。
    3. 联盟会员有特殊要求时,亿起发可以按照另外协议为联盟会员收益增加提供信息或咨询服务。

    第七条 联盟会员义务

    1. 联盟会员不能对亿起发提供的业绩监测结果提出异议。
    2. 联盟会员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向访问者介绍或劝导广告创意。不能使用不经同意的电子邮件、其它网站留言板上提示广告创意、使用不当制作广告创意等等会给亿起发名誉损害的方式。
    3. 本服务条款变更后,如联盟会员继续使用亿起发提供的服务,则表示联盟会员接受经修订的服务条款。如联盟会员不同意服务条款的相关变更,应书面通知亿起发。自联盟会员接到亿起发认可的书面通知后,视为该联盟会员自动退出本亿起发。
    4. 联盟会员对所有来自亿起发,或来自向亿起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来自与亿起发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的广告内容、文本、图像等,未经亿起发或有关第三方同意,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补充、变更。
    5. 联盟会员有义务根据亿起发,或向亿起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与亿起发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对广告的内容、文本、图像等的修改、补充、删减、更新等,在其网站上对相应的广告做出变更,以保证广告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
    6. 联盟会员使用服务时,不能进行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亿起发有权立即取消其联盟会员资格:
    1)非法使用其他联盟会员、广告主、亿起发帐号的行为。
    2)联盟会员不可擅自修改来自亿起发,或来自向亿起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来自与亿起发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的广告源代码;未经亿起发同意,也不得将此源代码提供给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参考等。否则,由此产生任何第三方向亿起发的追偿、索赔,亿起发有权向联盟会员追偿。
    3)将经服务得到的信息,未经亿起发同意,向第三者公开或转发的行为。
    4)侵害亿起发或第三者知识产权(含著作权)或其它权利的行为。
    5)将违反公共秩序及风俗习俗的内容、信息、文章、图形、图片等向他人公开的行为。
    6)与犯罪有关的行为。
    7)不经同意的电子邮件、留言板的使用而造成亿起发名誉损害的行为。
    8)违反有关法律法令的行为。
    9)拒绝亿起发发出的相关的e-mail。
    10)将亿起发提供的广告放在除合作者所注册登记的网站外的其它网站。
    11)故意让访问者来完成“有效行为”包括使用垃圾邮件,BBS等其它方式。
    12)其它亿起发禁用内容及行为。
    7. 联盟会员不得将服务使用权限以及其它协议上规定的职位,进行转让、租赁或其它处理。
    8. 如果联盟会员提供给亿起发的资料、信息等发生变化,包括网页地址、Email、联系电话等,应立刻通过亿起发上联盟会员管理页面中的个人资料修改及时更改。
    9. 联盟会员应根据广告主的要求,保证广告的投放时间,而且广告主变更广告素材或者在广告活动结束以后,若媒介网站不撤销广告代码,亿起发有权继续使用该广告代码投放其他广告活动,但此时亿起发系统不会计入任何有效行为,并不为此支付任何佣金。

    第八条 关于联盟会员帐号和密码管理的义务

    1. 关于帐号和密码的一切管理责任在于联盟会员。由于联盟会员对帐号及密码管理不当、非法使用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亿起发不承担责任。
    2. 联盟会员得知自己帐号已被非法使用,应及时书面通知亿起发,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信息提供

    亿起发向联盟会员可以提供各种相关的信息服务,定期向联盟会员发送介绍特别优惠活动、网站通知的电子邮件,若联盟会员不同意接受以上信息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亿起发,否则亿起发默认为联盟会员同意接受服务信息。

    第十条 广告主的广告创意

    联盟会员运用网站内容属于第五条第1项,不遵守广告主的广告创意规格时,亿起发有权指令修正或取消其资格。在广告主要求下对广告内容进行更改时,如果更改幅度不大,可不通过联盟会员直接更改。

    第十一条 服务提供中止

    1. 亿起发提供7*24小时服务。由于定期检查或技术上的需要,亿起发指定的时间段除外。
    2. 亿起发对如下情况可以中止提供服务。
    1)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不得已情况。
    2)由于基础电信业务故障而造成亿起发服务中止的情况。
    3)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3. 由于其它原因亿起发不能正常提供服务时,亿起发可以限制提供或中止服务。
    4. 对联盟会员在网站上刊登的广告创意,若有广告主提出取消要求,并发出取消通知或公告,联盟会员须立即下线该广告创意。

    第十二条 访问者处理

    对于通过媒介网站链接到广告主的网站的访问者,从订货到付款的一切过程以及退货、维修、售后服务等一切与商品销售相关的行为由访问者和广告主来处理。处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访问者和广告主承担。

    第十三条 业绩检测

    在媒介网站上点击而发生一切业绩的运算和统计,以亿起发服务中心(www.yiqifa.com)提供的业绩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 联盟会员的权利

    1. 联盟会员在注册登记、得到亿起发的确认,并激活亿起发确认邮件中提供的链接以后,正式成为“亿起发”的联盟会员。享有亿起发提供的服务。
    2. 广告费用结算:亿起发和联盟会员将按照“有效行为单位数量”进行结算:联盟会员每产生一个有效行为单位将按该项目的有效行为单价进行结算。
    3. 付费方式:
    1)按照在媒介网站上广告的实际播放数量及获得实际有效行为单位数量,亿起发将生成营销效果情况报表,供联盟会员在登录界面中查看。
    2)按照上述报表反映的实际数据与单位价格,来确定网站的广告发布收入。
    3)如果广告主推迟支付广告费用,亿起发也将相应延迟支付给联盟会员。
    4)支付费用的最低数额为人民币壹佰(100)元整,如果当月结算的总额小于人民币壹佰(100)元,该笔费用将会被累计到下个月一并结算。
    5)付费方式以亿起发上公布的方式为准。
    6)亿起发可以根据广告主需要,随时改变“有效行为” 的记费方式。
    7)由于费用的支付发生的相关的税金、汇款手续费由联盟会员承担。劳务税金由亿起发代扣代缴。
    8)如支付给联盟会员费用所需要的发票(法人)或相关文件(个人)未达到,亿起发可以暂缓支付联盟会员的佣金,在收到所需要的发票后,再支付。
    9)亿起发有权选择自行将某笔应结算的推广服务费用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给媒介网站,或者选择将支付某笔推广服务费用的义务转让、委托给第三方,由该第三方将某笔应结算的推广服务费用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给媒介网站,媒介网站在此同意并认可本条款之规定。本条款之规定与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4. 因联盟会员提供的银行信息的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亿起发不负任何责任,不给予补偿或赔偿。
    5. 根据第三条第9项"按销售支付方式"的,如有访问者换货或退货申请,在佣金支付之前,应保留其佣金支付;如有确认访问者取消购物,应取消其佣金;如已支付了佣金的,在联盟会员的下期佣金总额中扣除;如扣除后还不够的,联盟会员应当及时退还亿起发。

    第十五条 LOGO的使用

    协议双方均可在自己网站上利用对方网站的LOGO,以表示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 协议终止及使用限制

    1. 协议终止时佣金支付方式
    1)本协议终止时,支付联盟会员的佣金以100元为单位的方式支付,未满100元的部分将不予支付。
    2)由于第七条第6项和7项的原因而终止协议的,可以不支付佣金。
    2. 协议终止及使用限制
    1)联盟会员要终止本协议时,应当向亿起发通过电子邮件等的方式申请终止协议。亿起发确认内容后,将认可协议终止的电子邮件发给联盟会员后协议正式终止。
    2)由于委托播放广告的广告主或广告主和亿起发之间的特殊原因不能继续登录广告的,亿起发对该广告的活动中止或终止,原则上应提前2天通知联盟会员停止该广告的活动,但若遇紧急情况则不受此限,该广告的佣金自中止或终止之日开始不计算。
    3)联盟会员如超过6个月没有登录亿起发提供的管理中心的,可以视为不再使用本服务,因此亿起发有权取消其帐号并终止本协议,协议自动解除,联盟会员资格将被取消,账号将被停止,并没收佣金。
    4)联盟会员注册后,3个月内无任何推广效果的媒介网站,亿起发保留删除其账户内所有佣金,暂停或终止其账户的权利,若联盟会员注册后1年内没有1次以上有效行为时,或3次以上拒绝亿起发发出的e-mail时,协议自动解除,联盟会员资格将被取消,账号将被停止,并没收佣金。
    5)联盟会员属于第五条第1项及第七条第6项的,虽然第四条第1项注册程序执行完毕,亿起发仍可以终止本协议。

    第十七条 损害赔偿

    1. 亿起发对在合作者没有业绩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害不负责任。
    2. 联盟会员和亿起发双方妨害到对方的正常活动或违反本协议内容,而发生对方经济损失和物质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对第三者发生损失的,与亿起发无关。
    3. 联盟会员通过与亿起发合作,获悉的亿起发商业秘密,未经亿起发书面同意,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如联盟会员违反上述约定,需对亿起发承担赔偿责任;如情节严重,亿起发有权将有关事宜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联盟会员如有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其后果由联盟会员全部承担,亿起发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因此造成亿起发损失的,联盟会员应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告知事项及其变更等

    1. 联盟会员应当将交易上所需要的信息按照亿起发网站上的格式明确记录。
    2. 联盟会员变更申请的事项,需及时按照亿起发网站上的格式申请变更,在没有申请前将会处理为未变更,因未变更所造成的损失由联盟会员承担,不得向亿起发提出要求。
    3. 联盟会员电子邮件、传真、营业场所、银行帐号、用于双方联络的即时通讯工具(qq/msn等)发生变更,应书面通知亿起发。
    4. 联盟会员应定期登录亿起发管理中心页面对交易情况和各种数据变动进行及时的更新。若发现数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亿起发。如果是因为联盟会员没有及时更新数据而产生问题,亿起发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通知的效力

    1. 以联盟会员申请的最后地址(可收取邮件的地址)发送时,将会推断为在普通运送期间到达。
    2. 收件人要及时确认电子邮件的到达与否,发件人以发送电子邮件终止发送电子邮件的所有事宜。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联盟会员与亿起发之间的联络原则上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亿起发专属的站点来进行。在协议服务期内,联盟会员不得拒收来自亿起发的电子邮件或者拒绝与亿起发联系。同理,联盟会员与广告主之间的联络原则上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亿起发专属的站点来进行。在协议服务期内,联盟会员不得拒收来自广告主的电子邮件或者拒绝与广告主联系。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严禁通过设备、程序以及其他不合法的手段提高收入。一经发现,亿起发有权立即取消其媒介网站资格,撤回正在进行的推广服务,并追回已经支付的全部推广服务费用,亿起发保留进一步追索责任的权利;同时,该媒介网站必须承担因此给亿起发带来的所有损失。
    2. 媒介网站承诺其向亿起发平台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信息、网页地址,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亿起发不承担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的审查责任。但是,一旦亿起发发现媒介网站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欺骗手段,有权暂停或终止媒介网站的账户,删除其账户内所有佣金,并保留追究媒介网站责任的权利。
    3. 媒介网站承诺其在亿起发平台中的任何行为均不会使亿起发公司、亿起发平台的其它媒介网站、亿起发的任何其它用户、向亿起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与亿起发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处罚。
    4. 媒介网站同意因媒介网站违反本服务条款或在本服务条款中提及的应遵守的其他文件,或因媒介网站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亿起发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媒介网站必须全额赔偿给亿起发。

    第二十二条 免责条款

    1. 对于因亿起发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新亿起发延迟或未能履约或提供服务的,亿起发不对加盟成员承担任何责任。
    2. 亿起发对因联盟会员的原因发生的服务使用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亿起发对联盟会员或广告主在服务中所记载的信息、资料事实的信用度、正确性等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亿起发概不保证联盟会员一定金额以上的佣金收入。此外,对因通过服务所得到的信息资料而发生损失,亿起发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亿起发对联盟会员或访问者的非法行为、不正当行为以及其他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生黄牛、刷单等恶意批量购买产生的订单,业绩结算以广告主确认有效为准,被判定为无效的业绩,一律不予结算。
    6. 联盟成员自行负责因在第三方网站展示特定链接而应向该第三方支付的任何款项(若有),亿起发对此等款项的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联盟成员未向该等第三方支付款项而发生纠纷或诉讼,联盟成员应按法院对联盟成员做出的不利判决承担付款责任,或就法院对亿起发做出的不利判决赔偿亿起发或按对该等纠纷达成的和解金额赔偿亿起发,及补偿亿起发为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
    7. 除亿起发提供的网络推广服务之外,媒介网站的网站内容包含或涉及色情、暴力、反动及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的内容,亿起发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责任完全由媒介网站承担。

    第二十三条 争议处理

    联盟会员和亿起发双方一致同意:
    1. 双方应持平等、友好、争取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
    2. 因服务使用发生纠纷时,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当就该纠纷上发生的一切事项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二十四条 其它

    1. 如亿起发其他具体活动页面规定与本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具体活动页面规定为准。
    2. 亿起发有权不时的修改或调整本协议的内容,联盟会员应自动遵守修改后的条款。
    3. 未在本协议中明确标明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申请合作

    您只有无条件接受以上所有服务条款,才能继续申请。